能源治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高质量防治工业固废环境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固体废物填埋场)主要包括固体废物填埋和垃圾焚烧两类。 主要检查点包括: 各方面内容: (1)厂址选择优化; (2)污染产生环节和污染源 (3)现状调查 (4)重大环境影响分析 (5)环境保护措施 2、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条 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危害,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对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推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实行固体废物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

二、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措施》第五条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要求污染者依法承担责任。(污染者依法承担责任措施)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应当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负责污染防治。 – 可编辑 – 完善的全流程管理措施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分类管理措施是基于固体废物的成分、性质和危险性有较大差异,因此在管理中需要采取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三、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废水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垃圾填埋场。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固体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逾期不处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逾期不处理或者处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置费用由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承担。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的相关规定; 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必须根据固体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

(四)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处置的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贮存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禁止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混存。 禁止固体废物跨境转移。 废物管理条例-可修改-细 转移固体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固体废物转移表,并向固体废物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废物被移动。 转移地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转移之前,必须征得接收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固体废物转移。 未经批准,不得转移固体废物。 转移。 跨转移地、接收地以外的行政区域转移固体废物的,固体废物转移地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

五、立即通报沿途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违反本法规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运固体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还固体废物,可以处五年以下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非法进境的固体废物,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向海关提出处理意见,海关按照规定作出决定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 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进口单位消除污染。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办法; 1.5 应立足减量化、资源化 采取措施保证垃圾的安全无害化处理,加强垃圾产生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产生的垃圾必须积极处理、无害化回收。

6、回收利用,防止环境污染。 1.6卫生填埋、燃烧、堆肥、回收等废物处理技术和设备具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必须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规模适宜、管理利用综合。 在这些措施下,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一种或适当的组合。 在卫生填埋场资源充足、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应将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根本解决方案。 有热值条件且缺乏卫生填埋场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燃烧处理技术; 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法。 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和无限制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和燃烧处理有关要求。 卫生填埋要求 1、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不可缺少的最终处理方法,也是我国现阶段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 2

七、卫生填埋场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技术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限量标准》和《生活垃圾环境监测技术》执行。垃圾填埋场”标准等要求执行。 3、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址,有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燃烧处理要求 1、燃烧适用于平均低热值高于5000kj/kg的入炉垃圾、卫生填埋场不足的地区和经济繁荣地区。 2、垃圾焚烧应采用目前以炉排炉为主的成熟技术,谨慎使用其他炉型。 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烧炉。 3、垃圾在燃烧炉内应充分燃烧,烟气在后燃室中停留温度不低于85摄氏度不少于2秒。 4、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可能回收利用,减少热污染。 5、垃圾焚烧

八、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限量标准》等相关质量标准进行焚烧,对烟气、污水、炉渣、飞灰、恶臭、噪声等进行限制和处理。以防止环境污染。 .6. 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和设备,严格限制垃圾焚烧烟气排放。 烟气治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7、垃圾堆放场渗滤水和生产过程废水应进行处理。 预处理和分项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8、垃圾燃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定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炉渣和粉煤灰属于固体废物,必须作为固体废物处置。 此外还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固体废物名录》等需要了解。 相关标准包括《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限制标准》、《固体废物贮存污染限制标准》、《固体废物填埋场污染限制标准》等。 固体废物燃烧污染限制标准? 等日照立信商品混凝土-可编辑-